按照学校博士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的要求,建立更加科学、公平、有效的优秀生源选拔机制,提高博士研究生招生和培养质量,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生导师及报名对象
1、招生导师:纳入2019年博士研究生专业目录里的导师均可以招生。
2、考生申请条件:符合《苏州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各项报考条件;在入学前须取得学术型硕士学位,且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本科和硕士阶段须就读于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或高水平学科(专业);具有较强的外语交流表达能力,体现较高的科学研究能力和水平。具体要求按《苏州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文件规定执行。
二、报名条件
1、申请人须符合我校公布的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各项报考条件。
2、申请人在入学前须取得学术型硕士学位,且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
3、申请人本科和硕士阶段须就读于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或高水平学科(专业)。
4、申请人须具有较强的外语交流表达能力。
5、体现较高的科学研究能力和水平。已正式发表权威核心期刊论文至少1篇;或一类核心期刊论文至少2篇;或二类核心期刊论文至少3篇;或主持省部级及以上课题且正式发表核心期刊论文;或出版学术专著2部以上。
6、获得国家奖励,为国家做出重大贡献者不受此条件限制。
注:(1)核心期刊的认定参照“苏州大学核心期刊目录(人文社科类)(2017修订版)”。(2)申请人须为正式发表论文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三、申请程序
1、申请人向报考导师提出申请,经导师同意,向学院提交以下材料:
(1)《苏州大学“申请-考核”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表》、本人自述书(主要介绍本人学习、工作经历、科研情况等,以及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
(2)本人有效身份证,本科和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交硕士就读证明);
(3)硕士阶段成绩单(须就读单位盖章);
(4)外语能力证明(如CET4、CET6、TOEFL、IELTS等证书复印件或成绩单);
(5)本人已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的复印件;
(6)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科研能力和水平的材料,包括课题、发明专利、获奖及学习工作中的获奖证书等;
(7)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2、复试考核与录取
(1)申请材料通过审核的申请人,进入复试考核。学院成立由纳入2019年博士研究生专业目录里的导师组成“综合考核专家组”,依据本《实施细则》对所有申请者进行复试考核,择优录取。考核过程要严格纪律、真实记录并妥善留存记录材料,考核结束后认真填写《苏州大学“申请-考核”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考核表》。
(2)经复试考核确定为拟录取博士研究生的申请人名单及申报材料,由学院上报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对申请人所有申报材料(涉密材料除外)进行网上公示两周,公示无异议者列入拟录取名单。
四、名额分配
2019年拟录取“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总数不超过2名。“申请-考核”制攻读博士研究生占当年度各方向和导师的招生指标。
专业方向 | 体育人文社会学 | 体育教育训练学 | 运动人体科学 | 民族传统体育学 |
拟录取名额 | 0-1 | 0-1 | 0-1 | 0-1 |
五、时间安排
1、11月19日前,完成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等工作。
2、11月21日前,上报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通过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过的考生申请表和汇总名单。
3、12月上旬,学校研究生院公示2019年“申请-考核”生拟录取名单。
六、其他事项
1、拟录取的申请人需登录全国博士研究生网报系统报名。
2、“申请-考核”制只招收非定向(全脱产学习)博士研究生,不招收定向(在职学习)博士研究生。
3、凡“申请-考核”制录取的考生,需将本人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4、申请人要对提供材料负责,如有不实,学校将根据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理,并取消录取资格。